海 南 省 中 醫 藥 學 會
瓊中會字[2014]8號
海南省中醫藥學會財務管理辦法
各會員單位、個人會員:
我會原有的會費標準制定于2009年,隨著社會物價總體水平的提高以及工作成本的增加,學會為會員提供服務和開展業務活動的成本也明顯提高,為了更好地適應學會工作快速發展的新形勢,進一步完善會員組織結構,經研究,決定對現行會費收繳標準進行調整。
一、交費時間
每年1月1日—31日
二、交費標準
(一)個人會員會費
每年收取15元。
(二)單位會員會費
1、會長單位交納會費20000元/年。
2、副會長單位交納會費10000元/年。
3、常務理事單位交納會費5000元/年。
4、理事單位交納會費2000元/年。
收取的會費主要用于為會員提供服務以及按照本會章程開展的各項業務活動。
海南省中醫藥學會
2014年12月25日